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要求,现开展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每所高校1个名额,请学院、部秉承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如有人选请于5月2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申报,学校审核后于5月31日报教委人事处。详见通知。
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0: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docx
附件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x
学校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