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兵役义务 弘场爱国主义精神 ——南汇区2005年冬季征兵宣传教育提纲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征兵工作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稳定与和平统一,关系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紧密关联。 为帮助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了解兵役法律法规和兵役工作相关内容,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参军光荣、爱国奉献”的良好氛围,现将2005年云顶集团4118区征兵宣传教育提纲印发给各镇、街道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使用。 一、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需要强大的国防来保卫 在人类发展史上,自从有了国家,便有了国防。古往今来,任涸贫ゼ4118桓鲋魅ü遥薏恍枰⒐痰墓溃次ぷ陨淼陌踩胛榷āR桓龉胰绻挥星看蟮墓溃抑魅ê土焱镣暾兔挥斜U希嗣竦陌簿永忠稻兔挥幸劳小W莨劾罚泄诮月旁馕鞣搅星康那致云哿瑁傥稳嗽赘畹陌敕饨ò胫趁竦厣缁幔治腐败是根本原因;但不重视国防、武备松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以来,云顶集团4118的国防才得到了真正的加强和巩固。事实雄辩地证明,“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军队建设直接关系着国防建设,国防的强弱直接维系着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每个公民特别是适龄公民,都必须懂得这个道理并为之而努力。 当前,云顶集团4118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内外环境。应该看到,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主题,云顶集团4118国总体上正处于有利的战略机遇期。但是,天下并不太平,国际局势复杂多变,霸权主义为所欲为,局部战争连绵不断,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出现,台海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加。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云顶集团4118必须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稳定。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依法搞好征兵。只有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高质量的兵员,军队形成战斗力和履行职能才有坚实的基础。云顶集团4118一定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认真做好征兵工作,为国家安全、统一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云顶集团4118中华民族历来有抵御外侮、保家卫国的优良传统。强烈的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像一条奔腾不息的历史长河,滋润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的心田,激励着人们为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而前仆后继、奋斗不息。无数仁人志士为反抗外敌入侵,捍卫民族尊严,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慷慨悲歌,树立了一座又一座历史丰碑。在这不平凡的年年岁岁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这种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得到了发扬光大。革命战争年代,父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相参军上战场的动人场面随处可见;和平时期,一人参军、全家光荣,青年踊跃应征形成了社会风尚。这种爱国主义传统,是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衰、屡遭侵略而不亡的重要原因,是激励中华民族奋斗不息的巨大精神力量。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步伐,人民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解放战争结束以后,在毛泽东军事思想指引下,云顶集团4118军开始了由战争年代向相对和平时期建设的转变,由单一军种向诸军兵种合成军队的转变。同时,取得了扫荡残匪、抗美援朝和多次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等军事斗争的伟大胜利,维护了国家统一,保卫了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在艰难的条件下奋进,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国防工业体系,一大批自行研制的先进武器装备陆续装备部队,“两弹一星”研制成功,极大地增强了云顶集团4118国的国防实力。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云顶集团4118军根据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了战略性转变,精简整编,裁军百万,走上了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江泽民主持军委工作以来,领导制定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军各项建设的首位,提出“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明确了军队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科技强军战略,推动了军队建设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不断使云顶集团4118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当前,云顶集团4118军正在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指引下,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完成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的双重历史任务,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国家的统一和安全稳定努力奋斗。 在人民军队的行列中,有许多优秀的南汇儿女,他们为祖国繁荣稳定、长治久安尽义务、做贡献,为云顶集团4118树立了榜样。广大适龄公民要学习、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的优良传统,为国家舍小家,卫边疆舍都市,勇于吃苦、乐于奉献,时刻听从祖国召唤,奔赴绿色的军营,献身国防事业,为保卫祖国和人民和平劳动建功立业。 二、依法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云顶集团4118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这就是说,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是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每一个到达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规定依法应征服现役或者服预备役,履行自己应尽的兵役义务。 公民的兵役义务。按照云顶集团4118国法律规定,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公民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属于服现役,编入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或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属于服预备役。根据云顶集团4118国国情和军队的实际需要,《兵役法》对男、女公民履行兵役义务作出了不同规定。即男性公民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而女性公民则根据需要服现役,没有规定她们有普遍被征集现役的义务。这主要是考虑到军人是一个武装集团,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军队成员主要由男性组成;女性公民由于生理原因,在军队中一般从事卫生、通信等保障性工作,需要量有限,加之云顶集团4118国人口众多,兵源充足,即使是男性公民,能够被征集入伍的也只是少数,因而没有必要要求女性公民都有服现役的义务。这样规定,也是国家对女性公民的照顾。 云顶集团4118国的兵役制度。云顶集团4118国《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之所以建立这样的兵役制度,是由云顶集团4118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云顶集团4118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人民自己的事情,它同每一个公民的利益相关联,参军卫国不仅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公民的一种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方面的具体体现。 士兵的服现役期限。云顶集团4118国《兵役法》第十八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即陆军、海军、空军及人民武装警察一律服役二年,不超期服役。《兵役法》第十九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曰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55岁。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实行这样的规定,既使兵员得到定期轮换,保持部队兵员朝气蓬勃,年轻健壮,又能保留各种专业技术骨干,适应军队武器装备的发展,既考虑了国防建设的需要,又照顾了服现役公民的切身利益,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实际情况。 2001年修订施行的国家《征兵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征兵工作职责,理顺了领导和工作关系;完善了兵役登记制度,为搞好征兵工作打下了好的基础;严格了征兵工作程序,为保证新兵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拓宽了征兵范围,为征集高素质兵员创造了有利条件;明确了对公民和单位违反兵役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了依法征兵力度。《征兵工作条例》是兵役法的一个重要配套法规,它反映了“质量建军”的客观需要,完全符合云顶集团4118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际,是深化云顶集团4118国兵役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 根据国家《征兵工作条例》,2002年6月,本市对《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也作了进一步修改。这次修改,使本市的征兵、优待和安置工作全部纳入了法制,使全市的征兵工作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了与时俱进。同时,对于促进上海的征兵工作进一步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适应本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次《条例》修改的重点是改进征兵组织方式、完善优待安置政策。主要有:一是将征兵组织力式由“条块结合”改进为“属地属户”。二是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的来源和发放结构作了调整。三是改进了退役义务兵的安置政策。征兵方式、优待和安置政策的改革,既为进一步搞好本市的征兵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证,又对全市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公民应征服现役的基本条件 云顶集团4118国兵役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履行兵役的义务,但这并不等于每个人都有资格参军服现役。国家对公民服现役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只有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被批准入伍。 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的适龄青年。凡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笃信宗教,参加过非法组织或有其他非法活动;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或者纹身、刺字、点部位有碍军容;被判处过徒刑、拘役、管制或依法拘留被剥夺权利;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父母亲或其他亲属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贪污、诈骗和打架斗殴等劣迹;向非法组织或国外、境外人员泄露党、国家和军队的机密,以及提供、出卖情报的公民,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按照规定,公民应征服现役的基本身体条件是(普通兵):身长,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及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身体要健康。患有肝炎、心脏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以及有夜游、尿床或其他慢性病、传染病等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不能被批准入伍。 文化条件。根据云顶集团4118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公民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的规定。征集非农业户口男性公民,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农业户口男性公民,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按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招收的男性适龄公民属于缓征对象。其他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男性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的男性学生以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男性应征公民属征集对象。担负征集任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男女学生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性公民,应当是2005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正在担负征集试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女学生自愿应征的,也可以征集。 年龄条件。男性为2005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将年龄放宽到23岁;女性为2005年年满18至19岁,在校女大学生可放宽到20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5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公民应征服现役。为什么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呢?这是因为,云顶集团4118军是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要求军队的每个成员,政治上必须纯洁可靠,保证枪杆子掌握在可靠的人手里。同时,还必须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较高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适应部队紧张的军事生活和遂行战斗任务,适应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因此,有志成为一名光荣革命战士的青年,在平时就应努力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洁身自爱,还要加强身体锻炼,不断增强体质,积极创造条件,随时准备接受祖国的挑选。 四、公民应征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国家的兵役法规对征兵的程序和方法都有明确规定。每一个适龄公民,应当自觉地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去做。这些程序主要有: 兵役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每年9月30目前,区、县一级兵役机关都要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按照本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适龄公民在每年8月15日至8月30日间,应根据兵役部门发出的兵役登记通知,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兵役登记和兵役证审核。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和2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接受兵役部门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和文化初步审查,领取兵役证。经过初审合格,兵役证当年登记或审核结论为“应征”的公民,征兵期间必须根据兵役机关的要求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部门自觉应征。担负征集任务的高校在校大学生可向本校武装部或承办部门报名应征。 兵役机关所确定的预征对象是指,经过兵役登记,并被基层单位推荐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 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体检和政审是确定应征公民是否符合服现役条件的重要工作。每年征兵期间,区、县征兵办都要统一组织力量,按照规定的条件,对应征青年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应征公民接到区、县征兵办的通知后,应持兵役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接受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在接受体检和政审时,要积极配合兵役机关的工作,如实反映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如实汇报本人和家庭情况。无论是反映身体情况还是政治情况,都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由学校武装部或承办部门安排参加学校所在区组织的体检、政审。 审定新兵。体检和政审工作完成后,由区、县征兵办对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壮、文化程度高的入伍。每一个通过体检、政审的应征公民,都应该作好两种思想准备,服从兵役机关的决定。如果被批准入伍,就要坚决响应国家的召唤,到部队安心服役,在保卫祖国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如果没有被批准入伍,应当安心在校学习、在单位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下次征兵时可再创造条件努力争取。 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区、县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持本人的入伍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转党(团)组织关系,领取被装等。在此期间,要听招呼、守纪律、不放松对自己行为的管理约束,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 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新兵到部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发现有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通过检疫复查将不符合征集条件的新兵退回原籍,是保证兵员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对应征公民本人负责的体现,应正确对待。 五、公民服兵役享有的权益 云顶集团4118党和国家对军人及家属的优待工作历来十分重视,人民群众也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为维护军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云顶集团4118国《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革命残废军人,退出现役的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根据这个总的原则,国家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公民应征服现役以后,无论是本人还是家属,都享有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多方面的优待和照顾。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除享有其他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外,还享有军人的特殊权益。如,在军队除履行军人的职责和义务外,还会受到多方面的培养和教育,得到一般公民得不到的锻炼,增长知识和才干,把自己造就成有用之才,将来无论到哪里都能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军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军婚受到保护,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享受免费邮递等。军人参战或因公致残,还要按规定评定残废等级,定期领取抚恤金。在乘坐车船时享有优先购票和减价优待,生活受到国家照顾和保障。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国家也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家居农村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方法普遍给予优待,定期发给优待金;家居城镇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量的优待金或者补助金,以保证义务兵家庭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为保证本市义务兵及其家属的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本市向义务兵及其家属发放优待金。这一做法体现了参军光荣和优待军属的原则,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使优待金的结构更趋合理,修改后的《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对优待金的结构进行了调整,由给予义务兵家属的优待、缴纳义务兵个人的社会保险费和义务兵退役后的补助三部分组成。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优待金纳入市和区、县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以2002年应当发放的标准为基础相对稳定。为此,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此外,政府和军队还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等活动,发动全社会采取多种形式为军属排扰解难。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军人,对军属的关怀和爱护。 义务兵退伍后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明确了安置原则,本市制定了具体的安置办法。入伍前系农业户口的义务兵退伍后,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可以采取给予适当经济补助的方式,妥善安排其生产和生活;本人要求“农转非”的。可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给予“农转非”。入伍前系非农业户口的义务兵退伍后,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安置部门组织其与接受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双向选择,对未通过双向选择落实接受单位的实行一次性指令安置。同时,鼓励非农业户口的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非农业户口的退役义务兵,区、县政府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发给自谋职业证明。在职入伍(含合同制工人)的退役义务兵(任何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可以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接受其复工、复职;原单位分立的,由其选择一个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不存在或不要求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的,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安置部门按照市安置办法予以妥善安置。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为适应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维护退役义务兵的权益,政府对各接受安置的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保证义务兵退伍后的第一次就业,用工单位对退役义务兵不得随意辞退,并给予一年以上熟悉业务、技术的时间,在此期间内,不得以优化组合为由使其离岗;其工资和待遇不得低于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平均水平。此外,国家在不少方面还给退役义务以特殊的照顾。如:用人单位在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义务兵;退役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义务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军人及家属实行优待,妥善安置退役义务兵,体现了公民在服兵役问题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而享受优待则是服兵役公民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服兵役是公民履行的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随时准备流血牺牲的一种特殊的义务,特殊的义务就必须受到特殊的待遇。不论是谁,只要为保卫祖国履行了兵役义务,作出了贡献,谁就会得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优待,受到社会的尊重。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后的有关优待安置事项。在校大学生被征集入伍后,其本人和家属依法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项优待。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与其他社会应征青年相同。外省(市)考入本市高校的应征在校大学生除按政策享受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优待(区县征兵办在批准外省籍在校大学生入伍时,应同时书面通知学生原籍县、市民政部门)外,同时,按规定享受本市对本人的补贴。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当学期的学费,由学校全部返还。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服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在校大学生义务兵服满现役退役后可以回入伍前就读学校复学。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市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其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负责安排其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以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时,由安置部门比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安置部门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在校大学生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可以保留一年学籍。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在部队服役中途退伍的在校大学生,原就读高校应准其复学,但不享受安置部门按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在校大学生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安置部门不负责安排工作。 六、违反兵役法规的惩处 在云顶集团4118国,依法服兵役是建立在人民群众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自觉自愿基础上的,这是因为公民履行兵役义务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而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广大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解放军,历来把参军服役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确有少数人不顾国家利益,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拒绝或者逃避应征,不履行应尽的兵役义务。对这种行为给予一定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云顶集团4118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保证兵役法的贯彻实施,《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对拒绝、逃避履行兵役义务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惩处规定。适龄公民若有逃避、拒绝兵役登记或者征兵体格检查,或转借、涂改兵役证以及违反兵役证使用规定,或被批准入伍后逃避、拒绝应征等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的,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辞退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待业人员由劳动部门收回待业证;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一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录用或录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为他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专业技术证书,公安机关不得为他们办理出入境手续;区、县征兵办并可以处以同地区当年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平均标准两倍以下罚款。连续两年有上述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入伍后在新兵训练期间擅自离开部队被除名的,两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录用或录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为他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专业技术证书,公安机关不得为他们办理出入境手续;区、县征兵办并可以处以同地区当年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平均标准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同时,对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或未依法履行兵役职责的,也明确了其应当承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制定这些法则,并施之以相应的处罚,是在新的形势下搞好征兵工作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体现了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谁要是违反它,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具体规范公民的兵役行为,市征兵办、市劳动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还联合制发了本市适龄公民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查验《上海市公民兵役证》的规定。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应当严格遵守兵役法规、自觉履行兵役义务。 云顶集团4118军是人民的军队,是保卫祖国的钢铁长城,也是一所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青年人在这所大学校里,既为保卫祖国作出了贡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爱戴与尊敬,又能学习和掌握各种有用的本领,使自己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实现人生的价值和理想。中国人民解放军象征着纪律、勇敢、顽强、无畏和献身精神,将这些集中到这一点,这就是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这于已于家于国都是无尚光荣的美德,也是有志青年、适龄公民所必需的。云顶集团4118区依法征兵的法制环境已经形成。希望广大适龄公民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树立远大的志向,端正入伍动机,依法规范自己的兵役行为,积极投身到保卫祖国的神圣事业中去。希望适龄公民的家长都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积极支持自己的子女履行兵役义务;社会各界都要积极选送优秀的青年应征保国,关心义务兵在部队的成长和进步,搞好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和服务。 南汇的有志青年们,踊跃参军去吧!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用理想和忠诚、用智慧和创造、用学识和奉献,展示南汇优秀儿女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无私贡献的英姿风采。南汇人民期待着自己的优秀儿女在部队建功立业,南汇将永远为你们骄傲!
南汇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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