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教师休息室”的通知 为了规范学院管理,保证教职工在夜间工作后,有较好的休息条件,以使第二天有充沛的精力进行教学和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学院三号楼建立三间简易的“教师休息室”(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住对象:晚上需要继续工作而无法回住宿地的本院教职工。 二、入住手续:需住宿的教职工须提前一天向后勤处预约(以便安排),当天凭系、处室负责人审批的“住宿单”,向休息室管理员办理入住手续。 三、教师休息室配置:每间房配备单人床四张及必要的床上用品、写字台二张、凳子四只、衣柜二个。 四、教师休息室地点:学院三号楼北区五楼32505室、32507室和32511室。 五、教师休息室开放时间:周日至下周四晚上20:00—次日7:00。 六、后勤处经办人姓名和电话:刘沪昆(办公地点50218室),电话68020676,27268076。 七、休息室管理员姓名和电话:邬永芳(办公地点流动),电话27259640。 八、休息室管理员上班时间:7:00--9:00;14:00--16:00;20:00--23:00 九、其他有关规定: (1)经系处负责人同意晚上确需继续工作而无法回住宿地的本院教职工免费入住。 (2)管理员必须每天清洗使用过的床单、被套和枕巾,确保床上用品的整洁。 (3)晚上无需继续工作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入住休息室,确需住宿者必须缴纳住宿费每人每晚30元。 (4)自教师休息室建立之日起,不允许教职工夜间在教学楼办公室过夜,如发现,每人每次收住宿费50元。 (5)后勤处要对住宿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每月将有关情况报学院相关领导。 十、教师休息室正式启用日期:2005年5月1日。
云顶集团4118办公室 2005年4月27日
注:住宿单在后勤处网页上下载。
|